
摩的司机深夜遇害
十二年后,犯罪嫌疑人落网
却辩称自己是“拾刀自卫”
抢劫杀人后销声匿迹12年,被抓捕归案后仍避重就轻,还编造谎言,企图伪造案情,逃避法律制裁。
经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日前,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王某提出上诉,该案目前正在二审中。
司机夜晚遇害
案件发生细节
2024年6月5日,承办检察官实地查看案发现场
2024年年初,随着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的建设完善,案情出现了转机。经鉴定,犯罪嫌疑人王某的DNA样本与当时提取在案的DNA比对一致。同年4月,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因案情复杂,公安机关邀请镇江市检察院依法介入,该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张自旭带领办案团队通过听取案件汇报、实地查看案发现场,围绕取证合法性、案件定性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。
是正当防卫还是抢劫杀人?
王某辩称拾刀自卫
2024年5月的一天,王某在另一次被提审时供述:“那天晚上,我是想报复算计一下邵某的,也有抢劫他的想法,刀是我在地摊上买的……”
王某接着供述说:在和邵某就车费讨价还价时,邵某带着藐视的表情骂了脏话刺激了他,他就用三轮摩托车车厢里的一根刹车线做成圈套,从后面套住邵某的脖子,邵某突然急刹车挣扎,挣扎过程中邵某的头部将前挡风玻璃撞碎。二人扭打过程中,他用随身携带的刀捅伤了邵某,逃离现场时将邵某身上的一块观音玉佩、两张5元纸币拿走。
同年6月,王某被镇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。同年9月,该案被移送镇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张自旭审查所有证据材料后发现,王某的前后供述不一致,案件定性仍存疑。“该案究竟是防卫杀人还是抢劫杀人?这是核心问题。”张自旭说。
同年10月,因部分犯罪事实不清,镇江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并从查实翻供原因、前后供述与客观性证据的印证程度等方面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。
条分缕析,精准指控犯罪
法院对王某作出判决
(来源:检察日报·法治新闻版)